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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晟峰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0 09:29:55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609

  宁夏晟峰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幕墙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文件部令第4号《压球平台》的通知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夏晟峰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幕墙材料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幕墙材料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西位路中段南侧

  运行时间:2400h/a

  项目投资:总投资600万元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可以采用网络连接或采用电话、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查阅要求,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全文。查阅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http://pan.baidu.com/s/1CJ1zP_hllHxbTBj4Ylz-ig,提取码:9632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pan.baidu.com/s/13c3XfI_x9NrtQnsWyaIs0g,提取码:963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厂址周边居民及关心项目建设的各界人士。

  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和态度,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

  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意见。环评单位将会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存档,并反映在环评报告书中,以利于项目作为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建设做出贡献。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晟峰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629582518

  通讯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西位路中段南侧宁夏晟峰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鼎元鸿旭环境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15层1502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895652909

  电子邮箱:2013002592@qq.com

  宁夏晟峰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